依据本公司组织规程,稽核室直接隶属于董事会,稽核工作范围涵盖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内部控制作业与营运活动。
内部稽核组织
本公司配置稽核室主管一人及适任的稽核人员执行一般及项目业务检查工作。
稽核室主管除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稽核业务外,并列席董事会。
内部稽核的运作
依据相关法令规定、年度查核结果及辨别各循环的风险程度后,于每年底时拟订次年度稽核计划,经董事会通过后依照执行。
董事会定期审阅稽核单位的稽核报告。稽核主管除定期列席董事会报告外,并视需要不定期向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及总经理报告。
稽核主管与独立董事透过审计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就本公司内部稽核执行状况及内控运作情形提出报告;若遇重大异常事项时得随时召集会议。
除前述定期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定期与内部稽核主管就内控运作情形进行讨论。
定期追踪内部稽核所发现的内部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
内部稽核人员任免
内部稽核主管的任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请董事会决议通过。
依本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人员任用管理办法」及「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内部规定,内部稽核人员的任免、考评、薪酬报酬须由稽核主管签报至董事长核定,其考评每年执行二次。